評價項目名稱 | 泰寧縣朱口鎮八四加油站安全現狀評價 | ||||
評價項目簡介 | 泰寧縣朱口鎮八四加油站位于泰寧縣朱口鎮龍湖村顏坊塅省道205線280公里,該加油站東側為205省道、隔路為農田,東南側為一路架空通信線,西側為朱溪,南側為一路站用架空電力線、一路站用架空通信線及農田,北側為農田及通信發射塔。 該加油站的油罐區位于站房西北側,罐區內設4個直埋地下臥式單層油罐(罐區設防滲罐池,詳見附件11),其中92#汽油罐2個,容積均為30m3;0#柴油罐2個,容積均為30m3,該加油站油罐總容積為90m3(柴油罐容積折半計入油罐總容積),根據《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》(GB50156-2021)第3.0.9條規定,加油站的等級劃分為三級站。 該加油站設有汽油卸油油氣回收系統、加油油氣回收系統及三次油氣回收處理裝置,加油站罩棚下設4臺加油機。 該加油站已取得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》,有效期至2024年8月6日。 | ||||
安全評價項目參與人員 | |||||
評價項目組長 | 肖方淡 | 報告編制人 | 肖方淡、牛廣慧、陳昭智、白冬真 | ||
報告審核人 | 陳德凱 | 技術負責人 | 陳金洪 | 過程控制 負責人 | 宋俊 |
技術專家 | / | ||||
安全評價項目現場開展工作情況 | |||||
到現場開展評價活動的人員 | 肖方淡、牛廣慧 | 到現場開展評價 活動的時間 | 2024.6.12 | ||
到現場開展評價活動的照片 | |||||
評價結論 | 泰寧縣朱口鎮八四加油站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,該加油站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。 泰寧縣朱口鎮八四加油站站址選擇合理,加油機、油罐及其通氣管管口與205省道、民房、通信發射塔、架空電力線和架空通信線站外建(構)筑物的安全間距符合規范要求;加油站的建(構)筑物、站內平面布置、加油工藝及設施、電氣線路設置、防雷防靜電裝置、排水設施以及消防設施配置符合規范要求;該站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、崗位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,加油站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管理員均參加安全培訓,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書。從業人員經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、考試合格上崗,符合經營安全要求。 根據《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評價導則》、《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》(GB50156-2021)和《加油站作業安全規范》(AQ3010-2022)規定,泰寧縣朱口鎮八四加油站具備經營安全條件。 | ||||
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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